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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公用房全成本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公用房全成本核算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电资〔2018〕19号)的相关规定及目标考核的有关精神,学校将于10月31日起开展对二级学院公用房全成本核算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学院的人员编制、高层次人才数量、重点实验室、基地数量等数据的采集时间节点为10月31日,实验基地、共享平台等需相关部门重新予以认定的学院务必在该时间节点前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电资〔2018〕19号)要求完成认定。

2.        各学院实际用房面积数据采集时间提前至10月31日,需要腾退房间的学院请于该时间节点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与土地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3.        学校完成二级学院公用房全成本核算以后,结果将予以公示,并对学院定额外用房收取超额使用费,采取阶梯收费方式:超出定额面积15%之内的(含15%),超出部分按25元/月•㎡计算;超出定额面积15%~30%之间的(含30%),超出部分按40元/月•㎡计算;超出定额面积30%以上的,超出部分按60元/月•㎡计算。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