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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方便校内人员办理住房立户证明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9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各位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在办理住房立户过程中开具教职工住房证明信,减少在南北校区之间的奔波,国资处经与家委会等部门协调,从即日起开通在北校区预约办理住房立户证明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北校区需办理住房立户证明的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可在上班时间通过电话向国资处预约,预约后的第二周周一可在北校区家委会领取。南校区工作日期间继续正常办理住房立户证明。领取证明手续的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

2.国资处职工住房管理科业务办理及咨询电话:81891783,邮箱:yhcui@ynyjxx.cn。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努力为大家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6月7日